近日,四川宜賓公安發布的一條關于一男子在自家魚塘電魚被罰的視頻引發關注。
2月26日,@翠屏公安 發布情況通報,認定該起案件辦理存在適用法律不當的問題,責成作出行政處罰的派出所予以糾正。目前,翠屏公安分局已撤銷屬地派出所對當事人廖某某的處罰決定,并將罰款全額退還。
當事人廖某某向記者表示,對上述警方處理結果表示認可,同時承諾以后不再電魚。
據媒體報道,此前該男子在自家魚塘電魚并拍攝相關視頻發布至網絡,后被網友舉報,宜賓警方介入后,對該男子的電魚行為處以500元罰款并沒收全部電捕工具。
針對警方的處罰,不少網友疑惑:為何在自家魚塘電魚也會被罰?對此,宜賓警方通過社交媒體平臺留言回應:“禁止電魚,自家魚塘也不行。”另據警方發布的說明:該男子是非法使用電網被處罰。
官方回應:
存在適用法律不當的問題
已撤銷處罰
四川省宜賓市公安局翠屏區分局2月26日通報,針對網友關注的“男子在自家魚塘電魚被處罰”事件,經市區兩級公安機關法制部門核查會審,認定該起案件辦理存在適用法律不當的問題,責成作出行政處罰的派出所予以糾正。
目前,翠屏公安分局已撤銷屬地派出所對當事人廖某某的處罰決定,并將罰款全額退還。派出所負責人已向當事人當面道歉并取得諒解。市局已責成分局加強對派出所所裁行政案件的監督指導。
感謝廣大網友的關注與監督,我們將進一步開展全警執法規范化培訓,筑牢執法公正、執法為民理念,進一步提升基層民警執法辦案能力和水平,精準把握立法宗旨,收到更好執法效果。
來源:極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