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寵百科網訊:1月12日,上海警方通報,王某某等人誤以為在路邊候車的陳某某對其拍照,遂要求陳某某不要拍攝,雙方發生爭吵。隨后,王某某對陳某某進行了毆打。
現因王某某等四人對公安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提請行政復議,公安機關依法對王某某等四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下一步,公安機關將根據行政復議結果依法執行。
1月12日,新京報從權威信源獲悉 打人者王某某系王思聰。
上海警方通報王某某等毆打路人
據@警民直通車-靜安微博消息,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1月12日發布警情通報,1月11日4時40分,靜安公安分局接報警稱,南京西路一商務樓門口有人被打,民警第一時間到場處置。經查,王某某(男,34歲)、孫某某(男,28歲)、魏某某(男,38歲)、余某某(男,39歲)等人誤以為在路邊候車的陳某某對其拍照,遂要求陳某某不要拍攝,陳某某稱未拍攝,雙方發生爭吵。隨后,王某某、孫某某先后揮拳擊打陳某某面部,致陳某某鼻部受傷并倒地。魏某某、余某某也對陳某某進行了毆打。經司法鑒定,陳某某左側鼻骨骨折,面部多處挫擦傷及挫傷,綜合評定為輕微傷。
目前,警方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存在毆打他人違法行為的王某某、孫某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并處罰款500元的處罰決定;對存在毆打他人違法行為的魏某某、余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處罰款500元的處罰決定。
現因王某某等四人對公安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提請行政復議,公安機關依法對王某某等四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下一步,公安機關將根據行政復議結果依法執行。
來源: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微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