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夫七十而致仕”中的致仕是什么意思?
1、“大夫七十而致仕”中的致仕是指官員告老辭官。《禮記·曲禮下》有“大夫七十而致仕”之說。致仕,文言文漢語詞語,拼音是zhì shì,意思是辭去官職,也是致仕官的簡稱。
2、漢代無年齡規定。宣帝時,韋賢為相五歲,年七十余,以老病乞骸骨,賜黃金百斤,罷歸,加賜第一品。
3、丞相致仕自此始。致仕后待遇為皇帝褒賞,并非定制。東漢亦然。唐代凡職事官年七十以上,即應致仕。若齒力未衰,亦聽厘務。
4、宋代規定,文臣年滿七十致仕,武臣可至八十。自請就閑,可提前致仕。北宋前期,官員致仕不許帶學士及館職,神宗以后許帶職致仕。
5、致仕官享有種種優待,自真宗時起皆給半俸,部分有功武官可領全俸,致仕時皆升轉一官,后每遇朝廷推恩,還可轉官。享有蔭補特權的官員致仕時,可特補子弟為官。
6、南宋時,一些官員死后數年,朝廷仍追除致仕,以使其子弟享受恩例。
7、明洪武元年(1368)規定,內外大小官員七十歲退職,十三年改為六十歲。二十六年復為七十歲。一般非特旨選用,不得逾例。凡自愿告退者,不分年限。
8、致仕又分以禮和考察致仕。明初,凡以禮致仕者,與現任同,朝廷待以優禮,又有升秩給俸、賜敕之典。其后大臣致仕,或給驛還鄉,或命地方官歲撥人夫,月給食米。其尤寵者,或賜敕,或加賜白金文綺,或官一子,皆自特恩,非定制。
9、考察致仕指大計之年,官員以年老、疾病、不稱職致仕。其初為吏部稽勛司職掌,后改考功司。
10、清代亦稱休致,其制規定,凡自陳衰老,準予休致者,稱“自請休致”;年老不克勝任而令休致者,準予“原品休致”;年老有疾,戀職不退而被議者,則“勒令休致”,罷其職而存其銜。
11、官員休致,不屬處分之列,其或因故被議處,應降調者,按級降去頂戴;應革職者,革去職銜;應議罰俸、降俸、降職及降革留免位者,俱免議。